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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16周歲以下居民身份證如何辦理?辦理過程中要注意哪些細節(jié)?本文為您介紹上海市16周歲以下居民身份證辦理對象、辦理條件、辦理材料及辦理流程。 辦理對象上海市常住戶口公民。
辦理條件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,可以按規(guī)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。
辦理材料1、申請人憑《居民戶口簿》或加蓋單位公章的《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》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《申領、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人像信息采集單暨領證憑證》(以下簡稱《領證憑證》)。
2、申請人憑《居民戶口簿》、《領證憑證》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點拍攝照片。
3、申請人憑《居民戶口簿》、已蓋章的《領證憑證》回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確認手續(xù)。
4、嬰幼兒還需出具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,在讀學生還需出具學生證或學籍卡
辦理流程1 申請人提出申請,并按規(guī)定遞交材料。 2個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,開具《領證憑證》。3申請人指定人向信息采集點拍攝照片。4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確認手續(xù)。5簽發(fā)居民身份證。辦理期限居民身份證:自派出所確認辦理之日起30日。
收費標準收取工本費20元/證
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受理窗口。
辦理時間:
市區(qū)派出所:每天8:30—20:00;
郊區(qū)派出所:每天8:30—16:30。
溫馨提示未滿16周歲、自愿申請的身份證有效期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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