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媽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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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小宇de小v 的帖子
那個所謂“忍得住的孩子有更多糖吃”的試驗一度在網絡上被大量轉發(fā),很多父母因此得出結論:要想將來更成功 ...
誤解二:對邏輯的誤解
實驗者的邏輯原本是:如果孩子在4、5歲時發(fā)展出一定的延遲滿足能力,那么他在長大以后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就會更大。但是并沒有提到“如何讓孩子在4、5歲時發(fā)展出延遲滿足能力”的問題,更沒有建議“為了這個能力,父母要從小對孩子進行延遲滿足的訓練”。
為了更好地了解延遲滿足能力,研究者進行了大量的延伸探索,而這些后續(xù)的研究結果,卻被倡導所謂“延遲滿足訓練”的人“有意無意”地忽略了:
延伸研究1:年齡的影響:5歲是分界。
米歇爾的研究小組在1992年的報告中明確指出,5歲似乎是一條重要的分界線:4歲以下的孩子大多不具備延遲滿足的能力,而5歲以上的孩子就明顯出現了早期萌芽。在針對更多孩子的研究中,發(fā)現大多數孩子在8-13歲的時期,都可以發(fā)展出一定的延遲滿足能力。這一結論與最新的神經發(fā)育研究的結果相吻合。
延伸研究2:誰是控制者:主動延遲和被動延遲差異很大。
1976年,米勒和蕾切爾(Miller,Dale T.; Karniol, Rachel)小組發(fā)表論文指出:當孩子覺得“自己在掌控著延遲的過程”(即他可以隨時停止延遲),那么他主動延遲的時間會更長;相反,如果孩子發(fā)現“外人在控制延遲”(即自己是被動的),那么他的延遲時間會大幅縮短。最新的神經科學研究對此的解釋是:被動感,會激活憤怒情緒系統(tǒng)(先天的本能情緒之一),進而干擾了自控能力。
延伸研究3:“大人是否可信”非常重要。
美國羅切斯特大學“延遲滿足再研究”小組,于2012年發(fā)表了他們的成果:他們把實驗改為兩步,在第一步中告訴孩子,如果等待,將得到“更好的蠟筆”,第二步則沿用傳統(tǒng)的棉花糖實驗。實驗者把孩子分成兩組,A組由“可信的大人”主導,即在第一步中兌現了“更好的蠟筆”的承諾;而B組孩子則由“不可信的大人”主導,這個大人在第一步中食言了。結果在第二步的實驗中,A組孩子延遲滿足的平均時間達到了12分鐘 來自[媽媽網iPhone版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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